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栏目:典当法规 发布时间:2018-06-11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局,市商业信息中心,商贸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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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局市商业信息中心,商贸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1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市商委决定自2015111日起,正式实施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范围

网上审批系统贯穿行政审批整个过程,涉及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市商委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纳入全市网审平台。凡是市商委负责审批的事项及相关工作均在进行书面审批的同时,开展网上审批工作,书面审批的程序和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涉及行政审批及相关工作的处室和个人应确保书面审批和网上审批结果的一致性。

二、网上审批方式

目前,网审平台运行采用互联网申请与窗口申请相结合、线上运行与线下运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即申请人可在互联网对外开放申请的事项提出申请,由接件窗口在网审平台对申请材料开展预审;申请人也可在接件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接件人员在网审平台初审登记并上传要件;承办处室工作人员在网审平台接收办理事项并办理业务,能够电子化的审批要件通过网审平台流转,不便于线上流转的工程图纸等特殊附件通过线下送达和交接(送达交接的信息在网审平台中登记);审批结果通过网审平台向申请人反馈,审批过程纳入效能监管。

即日起,市商委行政审批接件窗口移交至市商业信息中心,办公地点变更为市商业信息中心办公楼,所有接件、取件均在窗口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的一种服务新模式。各相关处室、区县商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市商委网上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工作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委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负责抓好落实,技术依托第三方共同研究推进;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中心负责接件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技术支持,做好与第三方的业务对接、硬件设备采购和业务培训;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效能监察及责任追究等工作;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具体审批项目的上线运行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监测,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同时确保网上发布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商务部门、行业协会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通信工具、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发布通告、消息,扩大社会知晓面,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落实。把网上审批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实时采集所有网上行政审批办理过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供领导决策参考,推动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相应问责处理。

在使用网上审批系统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系统开发人员联系。 

市商委联系人:王欣,电话:63851005

市商业信息中心联系人:陈星宇,电话:966536

系统开发公司联系人:张厉炜,电话:15696125040

市商委行政审批接件窗口新地址:江北区下石门619号东方明珠A3栋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江北区石门大桥北桥头齐祥灯饰广场对面)    邮编:400021

市商委行政审批接件窗口联系人:徐琦峰,电话:96653680168017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51125